——访河南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刘建功
河南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刘建功(左三)一行冒雨到驻马店污水处理厂调研节能减排
本报记者 潘热新 报道 近年来,河南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能源资源供给基本保持平衡,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尝试,有些做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时逢《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就河南节能减排工作本报记者专访了河南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刘建功。
记者: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河南省在节能减排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到得的成果。
刘建功:近年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相继颁布了《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了《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逐步使我省节能环保工作走向法制化管理轨道。二是加强节能减排规章制度建设。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通知》、《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节能环保目标责任考核、能耗指标公报、落后工艺技术淘汰、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公布、评先表彰环保“一票否决”、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等一系列制度,有效地指导和推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健全节能环保标准体系。我省相继制定了《河南省能源审计方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审核方法》、《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河南省民用节能建筑检测及验收技术规程》以及高污染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等配套地方标准,为开展节能监测和环境监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记者:围绕《条例》的实施,河南省是如何推进结构调整的。
刘建功:一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坚持把加强建设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关口,严格控制过热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力度。河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火电行业要通过“上大压小”等措施调整电源结构,2007年我省又率先在全国压缩10万千瓦级机组,这一做法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全国“上大压小”的启动性工程。这些探索和做法被国家电力系统称为“河南模式”。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将我省率先试行的差别发电量计划和发电量指标交易等措施在全国推广。截止2007年底,我省将累计关闭小火电机组近300万千瓦。2007年,我省全部淘汰机立窑水泥生产线,压缩建材行业落后产能13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已达到80%以上。全省共计拆除实心粘土砖瓦窑厂6167座,整治复垦土地12万余亩,新型墙材占墙材总量的比例达到56%以上。河南省电解铝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平均产能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160千安以上大型电解铝预焙槽占全部产能的85%以上,吨铝综合电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0千瓦时以上。在钢铁行业,2007年底全省累计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钢铁企业280多家,淘汰落后产能476万吨。全省造纸企业由1360家减少到357家,其中草类制浆造纸企业由319家减少到不足30家。全省造纸行业在年造纸总产量由355万吨提高到560万吨的情况下,行业COD排放量由22.2万吨减少到10.7万吨。耐火材料行业,我省以使用煤制气等清洁能源的隧道窑、梭式窑替代淘汰耐火材料倒焰窑生产线,每年节约能源35万吨标准煤。三是合理引导生产要素向主导产业、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着力推动资源向资源利用率较高重点企业配置,截止目前,全省小煤矿已关闭1026个,占全国同期关闭小煤矿数量的11.5%;铝土矿关闭了93个;重点企业分别占有及控制全省煤炭、铝土矿资源90%以上。
记者:为进一步贯彻《条例》作好节能减排工作,2008年河南省人大有什以工作部署。
刘建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已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作为2008年的重点,我们将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减排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找差距,督促整改,促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中原。
记者:请介绍一下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的内容。
刘建功:主要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和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全省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省政府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措施和打算;节能减排方面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
记者:为做好这次专项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将如何具体开展工作?
刘建功:为了搞好这次专项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首先是召开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等单位领导参加的动员会,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汇编成学习资料册,向各级人大代表发放并举办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学习班。二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的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分赴全省有关市就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将视察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写出专项材料,由省政府对专项材料中的问题在专项报告中作出回应。四是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省政府对报告进行修改后,将报告送交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提出审议意见,省政府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并通过各种媒体及《省人大常委会公报》以及省人大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记者:请介绍一下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的意义。
刘建功: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目前,我省正进入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此阶段也是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增长较快、资源和环境约束加剧的凸显期。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对化解资源和环境的危机、加快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将起决定性的作用。
依法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是河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与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种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这既是一种工作监督,又是一种法律监督,既是对政府工作进行重点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政府工作的有力抓手。为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政府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作为今年常委会工作的重点,通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了解政府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寻找差距,督促整改,促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更好的开展,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