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河南频道11月5日电 昨日记者获悉,郑州燃气提出两套调价方案,其中备受关注的居民用气最低上调0.35元/立方米,同时,供气部门首次提出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
第一套调价方案的内容为:建立居民用气销售基准价格,由现行的1.6元/立方米调整为1.95元/立方米;建立阶梯用气量价格,每户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下的,适用1.95元/立方米的基准价,每户月用气量超出50立方米的,超出部分适用2.5元/立方米的阶梯价;学校教学和学生炊事、生活热水用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学校采暖类用气适用2.5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2.4元/立方米调整为2.8元/立方米。工业及鼓励类服务业用气价格暂不调整,仍按2.5元/立方米执行。
第二套方案中,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1.6元/立方米调整为2.1元/立方米;学校用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2.4元/立方米调整为2.8元/立方米。工业及鼓励类服务业用气价格暂不调整。
如果用户每月用气13立方米,按第一方案,燃气消费月支出将为25.35元,比调价前增加4.55元;按第二方案则燃气消费月支出为27.3元,比调价前增加6.5元。
另悉,燃气部门还提出了实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同向联动机制,即国家定价的管道气按照国家调整价格的幅度同向联动,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市场化采购的高价气,由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供气方式及销售价格。